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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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广河县官坊乡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乡党委、乡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遵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便民、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通过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使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2条。其中公告公示类信息80条、政务公开类信息45条、应急预案类信息17条、时政新闻类信息78条、其它类信息32条。我乡根据便民、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规范了权力运行,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改进了干部作风,改善了对外开放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乡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设立了投诉举报信箱。2021年,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保质保量、不出纰漏,我乡明确由党政办公室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并将审查责任细化到人,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制度等,突出公开重点,确保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平台建设。
我乡构建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在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利用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媒体平台进行政务公开;三是通过乡政府宣传栏及各村公示栏进行公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运用宣传画报、横幅、传单、广播等形式,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镇人大主席和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进行了更新调整,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具体负责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党政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发布、归档等工作;配套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的软硬件设施,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做好对办事群众咨询的回复、解答及引导服务工作,公开办理事项和办事流程,印发办事指南,让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提供的服务和办理事项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我们加强对各村的指导监督,规范办事流程,使政务公开工作延伸至村,真正实现亲民、利民、便民、为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1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量大、面广、任务重,导致有时信息不够及时;二是存在部分镇、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政务公开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三是监督制度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基础上,拓宽学习的维度和深度,提升综合素养;二是根据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和对象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公开载体,采取灵活公开方式。充分发挥网络储存量大、便于操作、覆盖面广等功能,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进行公开,不断完善和规范网络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大力落实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政务信息公开、透明、规范化,准确及时地公开我乡各项决策部署。
2021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准则,在公开内容上,注重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注重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加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覆盖度,确保我乡信息公开合法、及时、真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5条,全部由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规范流程。2021年,我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申请总数0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当中没有产生答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四)平台建设。推进平台建设。作为重要宣传阵地和信息公开渠道,我乡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及时更新动态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公开工作有序。
(五)监督保障。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审发监管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经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的“先审后发”制度,对文字内容、审发程序等实行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乡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乡将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清楚、规范。
广河县齐家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齐家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通过各种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发布公告公示类信息6条、政务公开类信息13条、应急预案类信息6条、时政新闻类信息4条、其它类信息163条,总计发布192条信息。我镇牢记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规范了权力运行,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改进了干部作风,改善了对外开放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规范流程。2021年,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申请总数0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当中没有产生答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四)平台建设。
作为重要宣传阵地和信息公开渠道,我镇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及时更新动态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公开工作有序。
(五)监督保障。
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审发监管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经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的“先审后发”制度,对文字内容、审发程序等实行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量大、面广、任务重,导致有时信息不够及时;二是监督制度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间充足、及时更新,通过横幅、标语等方式扩大信息受众覆盖的范围。
(三)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的传播。
齐家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
广河县三甲集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21年,三甲集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不断增强了政务公开实效,切实推进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2021年,我镇通过各种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发布公告公示类信息92条、政务公开类信息26条、应急预案类信息12条、时政新闻类信息81条、其它类信息28条,总计发布239条信息。我镇以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改进了干部作风,改善了对外开放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镇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设立了投诉举报信箱。2021年,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三)平台建设方面
我镇构建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在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利用微信群、影视短视频等媒体平台进行政务公开;三是通过镇政府宣传栏及各村公示栏进行公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运用宣传画报、横幅、传单、广播等形式,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四)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完善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保密制度的要求,对于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信息管理员依据审批登记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未经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信息。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安全。庄窠集镇政府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不足并加以整改,加强对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督查,巩固信息安全。三是切实强化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量大、面广、任务重,导致有时信息不够及时,公开工作重点也不太不突出;二是存在部分镇、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政务公开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三是监督制度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规范管理内容。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二)加强学习,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基础上,拓宽学习的维度和深度,提升综合素养。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间充足、及时更新,通过横幅、标语等方式扩大信息受众覆盖的范围。
(四)加强监督管理,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的传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主动公开情况说明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2021年,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遵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便民、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通过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2021年,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2条。其中公告公示类信息121条、政务公开类信息45条、应急预案类信息17条、时政新闻类信息142条、其它类信息17条。我镇根据便民、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规范了权力运行,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改进了干部作风,改善了对外开放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镇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设立了投诉举报信箱。2021年,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保质保量、不出纰漏,我镇明确由党政办公室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并将审查责任细化到人,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制度等,突出公开重点,确保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镇构建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在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利用微信群、QQ群等媒体平台进行政务公开;三是通过镇政府宣传栏及各村公示栏进行公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运用宣传画报、横幅、传单、广播等形式,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完善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人大主席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进行了更新调整,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具体负责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党政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发布、归档等工作;配套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的软硬件设施,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做好对办事群众咨询的回复、解答及引导服务工作,公开办理事项和办事流程,印发办事指南,让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提供的服务和办理事项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我们加强对各村的指导监督,规范办事流程,使政务公开工作延伸至村,真正实现亲民、利民、便民、为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51 |
1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8038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量大、面广、任务重,导致有时信息不够及时;二是存在部分镇、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政务公开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三是监督制度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基础上,拓宽学习的维度和深度,提升综合素养;二是根据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和对象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公开载体,采取灵活公开方式。充分发挥网络储存量大、便于操作、覆盖面广等功能,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进行公开,不断完善和规范网络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大力落实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主动公开情况说明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关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城关镇政务建设健康发展。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5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46条。其中,计划总结4条,政府行政机关机构概况信息数1条,工作动态信息数88条,基层党建41条,其他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1年,主要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开栏、村民知情大会等多种公开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镇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民生服务热线、政府机构职能、党委政府各类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四)平台建设
城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年初安排部署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城关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各部门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合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结合我镇实际,按照省、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规范的问责体系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上报制度、政府信息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对因未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31 |
46 |
4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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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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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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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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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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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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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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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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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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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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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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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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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公开工作。通过不断强化干部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形式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以督促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落实。